以台銀為首的八大公股行庫高鐵聯貸銀行團,3日已和高鐵簽約變更聯貸條件,高鐵的聯貸期限將從現行22年延長到40年,同時原本設定給銀行團作為擔保品的五大廠站也還給交通部,改從專戶資金調度69億元作為銀行團的保證金,可說是銀行團簽署高鐵聯貸案以來,為配合高鐵財改方案最大的讓步。
  雙方的聯貸合約變更,主要包括三大事項:1、高鐵設在銀行團的資金專戶,銀行團同意高鐵撥用392億元收回全部的特別股股本;2、塗銷五大廠站的地上權抵押權,塗銷後擔保價值不足的部分,將再從設在銀行團的資金專戶裡撥出69億元,以存款設質方式補足;3、配合特許期間的延長,來延長甲項授信期限至40年,並據此調整每年還款金額,這使高鐵每年還款金額降低至少一半。
  此外,銀行團原先要求,高鐵的股東權益占總資產比重不得低於25%,但高鐵財務困難,現在暫同意對先前訂定的高鐵聯貸財務條件予以「豁免」。
  銀行主管表示,由於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等五大廠站,多達30.14公頃的土地,銀行團已同意塗銷抵押權,並且由高鐵將土地還給交通部,因此,高鐵可省下120億元必須交給交通部的回饋金,對當前高鐵的財務壓力形同「大補丸」;此外,為使財改方案能加速進行,才破天荒同意原本高鐵不能動用,應作為銀行還款來源的資金專戶,可以讓高鐵動用392億元,佔整個專戶近8成的資金來買回特別股。
  至於利率條件,銀行團成員一致主張,此次的讓步之大已可說前所未有,利率的問題,應等財改方案通過之後再討論。<摘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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