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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電成本高 台電擬改合約 能源局擬讓汽電共生計價方式與時間電價脫鉤,以免電價漲肥到民營業者
  電油經營改善小組昨(4)日召開第二次委員會,確定要求台電先找轉投資的民營電廠(IPP)作合約修正溝通,能源局打算規劃修正相關辦法,將汽電共生計價方式與時間電價脫鉤,以免電價調升後,又肥到業者,經濟部期望,6月底前的檢討報告將以IPP與汽電共生為改善重點。
  台電會在近期內找森霸、星元、國光與星能四家IPP業者溝通合約;而能源局修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之前,會找義美、中鋼、統一與台橡等業者討論。
  經濟部長施顏祥昨日二度親自主持台電及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小組二次委員會,會後施顏祥說,與會委員均認為,與IPP的合約必須要修正,雖然合約對業者有利,但對全民是不利。
  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表示,會議有四項結論:第一、台電必須一周內重新檢視IPP合約並提出檢討報告,諮詢法律專業意見,並優先找台電轉投資四家公司溝通。
  第二、能源局將會著手修正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讓業者計價方式與時間電價脫鉤,並檢討輸配電成本。
  第三、購煤的長約與現貨善用2成調節比例,今年採煤目標價格必須比亞太地區便宜50億元。
  第四、台電今年開源節流目標從25億元增加至27億元。
  能源局表示,依據能源管理法第30條,制定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訂定台電向業者購電的計價公式,讓收購費率與時間電價脫鉤,否則分階段調整電價方案上路後,業者的賣電價格會跟著水漲船高,將陷台電更不利。
  另外,汽電共生的計價組成因子有一項是輸配電成本,必須由業者承擔,目前規劃針對尖峰、半尖峰、週六半尖峰以及離峰時段,設定不同輸配電成本價,或者是直接提高離峰的輸配電價格,藉此壓低台電購電價格。
  官員表示,修法前必須先找業者溝通,包括義美、中鋼、統一與台橡等,修正後做公告就可以實施,希望努力在6月底之前新辦法上路。
  劉明忠說,台電每年燃料支出費用為2,600億元,其中向汽電共生購電費用則是200億元,如果汽電共生的部份可以先省,「假設省下 1%,也就有2億元,不無小補」,為了追蹤各項進度,預計5月下旬會再召開改善小組委員會議。 <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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